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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大MBA招生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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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我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1、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魏江、朱原
副组长:谢小云、窦军生、潘健、李文腾
成 员:杜健、杜红、唐晓莉、王剑、陈俊、郭斌、陈熹、华中生、周帆、周欣悦、应天煜、李贤红、陈璞、张国芳
申诉联系人:李文腾
申诉联系方式:0571-88206808、liwt@zju.edu.cn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大楼A923(310058)
2、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
招生名额及复试分数线
1.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招生计划、学校基本分数线要求及2022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办法,划定复试线。以下A、B档分数线同时适用于MBA方向(含海宁国际校区iMBA)和EMBA方向的考生:
A线:总分成绩不低于180分及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适用于提前批面试结果为“一般”的考生和未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
B线:同国家A类线,总分成绩不低于170分及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84分、英语成绩不低于42分。适用于:
(1)提前批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政治考试成绩合格,可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
(2)提前批面试结果为“良好”的考生,可参加常规复试,择优录取。
备注:
▶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可参加复试:
1)总分成绩要求:按照A线的总分基础上降低1.5%,即总分成绩不低于177分。
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总分成绩不低于180分及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2)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享受按国家文件规定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院提出申请。
▶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发送到研究生招生处邮箱:yjsy-zsb@zju.edu.cn
▶ 受疫情不可抗力影响,IELTS/TOEFL考试处于异常状态。GMSCM项目要求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交有效期内的TOEFL 78或IELTS 6.0及以上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 具体复试细则由MBA、EMBA教育中心、国际联合商学院分别公布。
2.招生计划名额
备注:
1)上表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
2)iMBA项目为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负责管理。
3.复试项目选择
▶ 3月18日24:00前,具有复试资格的非全日制MBA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可选择参加以下项目的复试:非全日制中文MBA项目、EMBA项目,且两个项目只能选其一;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中文MBA项目、EMBA项目平行复试并各自确定拟录取名单。
选择EMBA项目复试的非全日制中文MBA考生需放弃非全日制中文MBA项目复试资格,签订《2022年浙江大学非全日制MBA中文项目复试选择承诺书》(附件3),并于3月18日24:00前将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ba@zju.edu.cn并抄送:hongsiqiong@zju.edu.cn
▶ 具有复试资格的全日制MBA考生(不含提前批优秀),联考英语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可同时申请GMBA(全日制英文MBA)项目复试。项目组根据申请材料确定面试名单,组织中英文面试,择优录取。申请考生请于3月18日24:00前将《2022年浙江大学管理学院GMBA项目复试申请表》(附件4)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mba@zju.edu.cn
3、复试的组织形式和要求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
1. 资格审查
线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附件5)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2/0316/c28498a2507681/page.htm)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 复试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3. 复试安排
▶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钉钉”双机位视频形式)
▶ 复试内容:个人面试(含综合素质、英语)及政治理论,一般每位考生不少于25分钟。提前批面试优秀的考生,仅需要参加专场的政治理论考核。
▶ 复试时间:
3月24日,MBA(全日制、非全日制)和EMBA提前批面试优秀的政治理论专场;
3月25日,MBA(全日制)和EMBA个人面试及政治理论;
3月26日,MBA(非全日制)个人面试及政治理论;
3月27日,MBA(非全日制)个人面试及政治理论;
▶ 政治理论复习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6月版;
▶ 政治理论备考试题:
采用开卷方式,对每位考生,考官从以下备考试题中随机抽取1道试题进行提问面试,要求考生在5分钟内完成答题。考生可使用规定参考材料结合自己的理解进行现场独立答题。
(1)如何理解“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2)谈谈对“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解。
(3)请结合实际,谈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4)谈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理解。
(5)从自身实际出发谈谈怎么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
(6)如何理解“坚持人民至上”。
(7)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8)请结合实际,就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谈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认识。
(9)请你谈谈对“共同富裕”的理解。
4、录取和调剂
学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生,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管理综合、英语为依次优先级进行排序。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个人面试(90%)、政治理论(10%)组成,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处核准后于规定时间由学校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 调剂:平行复试结束后,如果项目尚有名额,另行发布调剂通知。
5、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系)的院级党组织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6、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拟录取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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