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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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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教育部批准的首个创业创新方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建设 MBA项目,依托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进行建设。该项目致力于创业与创新教育,已有十年的办学历史,现有创业与创新管理、公司金融、智能会计三个培养方向,成为国内创业创新特色教育的特色品牌,专注培养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
创业与创新方向:致力于培养立足数字经济创新,扎实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相关经济理论,服务区域发展与企业升级转型,富有开拓进取精神、敢于实践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创业创新管理人才。
公司金融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的管理理论基础和完善的公司金融知识体系,能应用综合分析方法解决企业的融资决策、投资决策以及资本经营问题,并对企业的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运营管理等实务做出有效决策方案的高素质管理人才。
智能会计方向:致力于培养能把握行业发展方向,顺应技术变革,有意愿深入融合会计知识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和管理型会计人才,毕业后有意向进入大中型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和相关智能会计开发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者的人员。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
3.实行产学联合培养。定位现代服务业,面向所有产业企业提供会计、财税咨询及技术服务,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联合智能会计开发、应用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共同培养。
4.学制3年。
非全日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己工作的时间安排,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内,选修所学课程。
3.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与学习形式
我校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拟招生计划暂定119人(其中全日制19人,非全日制100人)。实际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
全日制专业只招收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四、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及说明
培养方式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学费
0.8万元/生.学年
按学年缴清
1.7万元/生.学年
按学年缴清
住宿费
1400-1730元/年.生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制内根据学校住宿政策和宿舍情况安排住宿。
不提供宿舍。
智慧行学模块
学生在读期间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智慧行学,具体以学院当年安排的方案为准,费用自理。
教材费
不收取教材代办费,费用自理。
五、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6000元/生·年;
3.生活补助:基本学制内14000元/生·年;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8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学金;余者可获得3000元/生的奖学金;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覆盖前70%者,其中一等奖(前10%)8000元/生·年、二等奖(前10-30%)5000元/生·年,三等奖(前30-70%)3000元/生·年;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
1.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15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12000元/生的奖学金;前30%-50%者(含50%)可获得7500元/生的奖学金;
2.研究生菁英专项奖励金。在校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发表高水平论文;②参加“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等国家级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③工作期间具有突出的业绩案例,可向招生培养单位申请研究生菁英专项奖励金,经学院组织评选认定后予以奖励。基本学制内评选10人,奖励金10000元/生。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六、部分方向课程
智能会计方向:《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应用》、《预算控制与企业数字化管理》、《RPA财务机器人应用》、《IT审计技术与工具》等。
创业与创新方向:《创业公司法律实务》、《企业经营实战模拟与创业孵化实践》、《智慧科技与商业模式创新》等。
公司金融方向:《财务报表深度精析》、《公司重组与并购》、《税收政策与纳税筹划》等。
七、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十、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二)。
(三)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十一、复试、调剂与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与测评、政治思想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按我校当年度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根将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授课地点
授课地点:福州闽江学院校本部。
十三、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5 单位名称:闽江学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350108
咨询电话:
400-655-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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