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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商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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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商学院位于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于2021年2月。学院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植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土壤,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建设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若干方向。作为学校和深圳市共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正值双区驱动、双区叠加黄金发展时期的深圳,学院将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立足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高质量学术研究,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学科办学水平,力争早日建设成为广泛影响的国内一流商学院。
目前,学院已构建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以科研育人和双创育人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超800人。学院在岗教学科研人员近40人,建院以来学院教师科研成果已发表或即将发表于The Economic Journal、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Journal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Statistics、Manufacturing & 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Research Policy、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以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管理科学学报》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等项目近二十项。
商学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商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了英文学术论文 ;
(2)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110分(其中听力成绩必须达到24分或以上),或者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3)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6.《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注册就读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 报名类别及人数
我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4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4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参见“2024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s://oldgms.sysu.edu.cn/web/DcrRegistered.html),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电子版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30日中午12:00前将下方项申请材料整理合并成1个电子PDF文档(须有目录),发送至邮箱:bsphdzs@mail.sysu.edu.cn。文件统一以“拟报考专业+拟报方向+姓名”命名,如“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张三”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3项,请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详细研究计划书1份,不少于6000字,模板下载详见附件(https://doc.weixin.qq.com/doc/w3_AVAA7AbEABUhHprr2I5TXC0EQ1KBy?scode=AM8AXAcdAA0iVqhqXTAVAA7AbEABU)。
(5)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① 学术成果填写格式要求如下(以期刊论文为例)
按全部作者排序(注明导师、通讯作者)、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出版日期,卷号、期号、起止页码、收录情况。
例(1):***(导师),***,规制性壁垒、异质不确定性与企业过度投资,《经济研究》,2021年第5期,162-179. CSSCI收录
例(2):***,***(通讯作者), Is the Partial Adjustment Model a Useful Tool for Capital Structure Research? Review of Finance 2012, 16(3), 733-754. SSCI收录
②填写的学术成果须为已发表或已录用的期刊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1)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2)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经过材料审核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考核之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送)达下方地址。截至综合考核前1天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文学园1栋304 王老师收0755-23263786
注: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3年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1.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 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2.考核时间:每人面试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
3.考核方法:
①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逐一进行面试;
②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向考核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③考核评分:每位申请人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申请人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
七、录取
1. 总成绩为三项面试成绩的总和。分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 不接受破格申请。
4.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5.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article/302)。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本文转载自中山大学商学院 ,侵权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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