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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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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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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经过60余年的建设,已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信息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成长为国内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源头,创新人才的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坚守根植中国情境,融贯全球视野,致力于技术创新与管理变革融合的知识创造,矢志培养具有洞察力、创造力和社会责任的经济管理英才,践行促进社会普享技术文明之福祉的使命。2011年成为西部首所通过“AMBA国际认证”的院校。2014年完成AMBA国际再认证,2020年完成AMBA和BGA 的联合认证,成为中国首家获得BGA认证的院校。2021年获得AACSB认证资格,2023年提交并通过了AACSB认证初始自评报告(iSER)。
2002年,电子科技大学凭借在MBA办学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成为国务院学位办首批批准的全国30所开办EMBA项目的院校。2023年,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在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下设立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方向(EMBA)。电子科技大学EMBA项目坚持“启势谋道、厚德伟业”的教育价值观,以“秉承特色,追求卓越,打造精品”为办学理念,以期扬大智大为之精髓、谋事业与社会之发展、创电子科技大学特色的中国一流EMBA品牌。
招生类别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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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 招收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方向(E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4.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注:报考EMBA考生请选择以下方向:03 - E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方向)
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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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 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方向(E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学制年限
学制3年,最多不超过4年。
3. 授课类型
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时间为4天(两个工作日连周末两日)
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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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网 上 报 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报考类别: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前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3.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根据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 00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0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007 资源与环境学院、00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09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以及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016 公共管理学院、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接收考生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网 上 确 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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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我校对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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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初 试
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科目:
第一天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说明: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6.考试大纲: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
复 试
学校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校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EMBA教育中心网站向考生公布。
说明:1.复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招生指标、学费及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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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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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EMBA教育中心发放,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E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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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清水河校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奖助学金,但可参评部分荣誉奖励(以奖项具体评选办法为准),不参加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4. 我校研究生就业根据录取类别, 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合同)就业,不进行毕业派遣;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5.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6.本招生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E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有与教育部或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招生政策为准。招生细则内容如有调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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