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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22年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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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
1. 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MBA40人,招收非全日制MBA400人。学制两年。
2. 按学习方式和招生项目分为全日制班(英文授课)和非全日制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招生方式与报名
1.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22年MBA招生
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全面采用提前面试形式,具体请按照《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22年招生时间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22年申请时间与面试时间表》完成所有报考步骤,详见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网站。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3. 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考试与录取
▪ 报考录取流程具体分为以下两种
(1)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初录取”→政治审查合格→录取。
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线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将保留原项目“预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获得“有条件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有未被“初录取”→按照择优递补给予“初录取”资格→政治审查合格→录取。
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未被“初录取”,第二年可获得原项目直接面试的资格,其后仍需参加提前面试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 提前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线递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
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 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面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面试后获得“预录取”资格和“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提前面试当天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学费
▪ 2022年学费
全日制MBA项目(英文授课):18.8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非全日制MBA项目:39.8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非全日制MBA项目(北大—康奈尔MBA&MMH双硕士学位项目):本项目学费由北京大学学费和康奈尔大学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分别向双方院校分两年缴纳。
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31.9万人民币,学生以人民币形式直接向北京大学缴纳。康奈尔大学学费为$4.5万美元(学费由康奈尔大学董事会最终确定),学生以美元形式直接向康奈尔大学缴纳。
有意参加双学位项目的考生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
住宿安排
▪ 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 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3. 除上述第 2 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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