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大学商学院2027级EMBA资料预审通道已开启,欢迎报读(官方公众号「中南EMBA」)
-
中南大学商学院EMBA项目始于2009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内第二批开办EMBA教育的高校之一,迄今为止培养了一批杰出的企业家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EMBA项目依托中南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平台,以及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围绕“融理工精髓,创商学新知,培养厚德守信、敢为人先的商界精英”学院使命,以及“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卓越商学院”学院愿景,创新性融合全球前沿管理智慧、中国特色治理实践与湖湘文化精髓,着力锻造兼具战略前瞻思维、全球竞合视野、组织变革领导力与社会价值创造力的新时代商业领袖。
2018年7月,教育部公布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南大学MBA(EMBA)项目获评A¯类(全国前7%-15%)。2019年10月,荣获首届丝路全球商学院发展论坛“2019年度全球商学院最具品牌价值EMBA项目”。2023年11月,荣获2023中国品牌节“2023中国青年商业领袖卓越培养项目”。
中南大学EMBA课程体系严谨,师资力量雄厚,遴选国内外一流商学院的教授和管理专家,整合全校优势资源,通过精心设计的系统学习课程、主题丰富的名家讲座论坛、形式多样的国内移动课堂、拓展视野的深度海外游学、多姿多彩的互动课外学习及细致入微的专业服务,为中高层管理精英搭建一个高端的学习交流、提升资源的最优平台。自2011年中南大学EMBA学生联合会成立以来,该组织为EMBA学员提供了自身发展需要和企业资源拓展的平台,以回报母校与社会为己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一、申请条件
EMBA招生对象为企业家、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精英人士。申请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3年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5年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
5.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且学位要求与申请条件一致
6. 自行创业、公司或个人有专利、个人有省级及以上奖章及有重大贡献者优先
二、申请方式
1. 本人身份证(上传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
2. 本人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上传原件的正面扫描件)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上传PDF格式文件)
4. 个人简历或自述表,需涵盖工作、教育经历、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专业和科研能力、业绩情况、学习及研究计划等相关内容(上传PDF格式文件)
5. 公司简介,需涵盖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架构和本人职位等情况(上传PDF格式文件)
6. 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公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7. 其他辅助材料,可以是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注:请在申请前准备好以上材料,成绩单可延迟提交,如需补发或增加材料,请邮件至csuemba@163.com,务必备注好姓名、申请批次及材料名。
三、资料预审
1、材料审核
2、见面会
在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进入见面会环节,主要围绕考生基本情况、学习规划、校园深度体验、项目详细介绍(含入学、拓展、课程、论文等全过程)、学习小组组建、项目深度交流答疑几个方面进行面对面交流。
四、资料预审政策
1、通过资料预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EMBA分数线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无需再次提交资料;
2、通过资料预审的考生可获得中南大学商学院EMBA资料预审通过证和纪念品一份。
五、奖学金政策
2027级EMBA专项奖学金包含两大类别:
1.优才奖学金(共50个名额,总额39万元)
第1名:奖励50,000元
第2名:奖励30,000元
第3名:奖励20,000元
第4-10名:各奖励10,000元
第11-20名:各奖励8,000元
第21-30名:各奖励6,000元
第31-40名:各奖励5,000元
第41-50名:各奖励3,000元
评选依据:以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与院校复试成绩相加的综合总成绩排名。
2.蕴才奖学金(共100个名额,总额30万元)
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
申请条件:完成中南大学商学院EMBA项目招生资料预审,且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
重大利好:优才奖学金与蕴才奖学金可叠加申请、叠加享受! 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最高可同时获得“优才”+“蕴才”双份奖励!
中南大学商学院EMBA项目办保留对以上公告内容的解释权;若有未尽之处,将另行补发补充公告。
网站:http://emba.csu.edu.cn/
附件:中南大学商学院2027级EMBA报考资料预审安排表
点击“阅读原文”可进入资料预审申请页面。批次
资料提交
截止时间
预审通过
公布时间
见面会时间
见面会地点
第一批
2026年7月6日
2026年7月8日
2026年7月12日(周日)
长沙
第二批
2026年8月10日
2026年8月12日
2026年8月16日(周日)
深圳
第三批
2026年9月7日
2026年9月9日
2026年9月13日(周日)
长沙
来源:专业学位教育中心EMBA项目办
一审:吴丰华
二审:易经章
三审:关 健
↓
往期推荐
-
推荐阅读

